管道施工的注意事項(管道施工的條件)
發布時間:2017/05/03
管道施工前應具備下列條件:
1.施工組織設計、施工方案已獲批準;
2.施工場地用水、用電和材料堆放地、庫房等能滿足正常施工需要;
3.施工前,施工人員應了解該建筑物的結構和構造形式,應按設計要求配合土建檢查管道穿越墻體、樓板的預留孔洞和預埋套管;
4.直埋敷設管道隱蔽后,宜在墻面或地面標明管道的位置和走向,嚴禁在管道周圍沖擊鉆孔或釘金屬釘;
5.施工人員已經過建筑塑料管道的安裝技術培訓;
6.施工單位應有相應的資質,工程施工人員應有本專業安裝技術資格;
7.公稱外徑不大于25mm的管道轉彎時,宜利用管道自身的可彎曲性能直接彎曲。直接彎曲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6dn;
8.管道系統安裝間斷時,敞口處應隨時封堵;
9.管道與管道附件連接應采用帶管螺紋的金屬材質鑲嵌管件,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在塑料管材、管件上車制管螺紋;分水器與配水管連接宜采用卡套式機械連接;
10.施工現場不得有明火,嚴禁對管道進行明火烘彎;
11.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技術文件齊備,并經會審通過;且由設計單位進行了技術交底;
12.到工地材料已經過外觀質量檢查,管材、管件配套齊全,并經連接檢查合格,施工機具、施工力量能保證正常施工;
13.管道安裝前應復核冷、熱水管系列是否符合設計要求,不同壓力等級和系列的管材不得混裝。安裝時管道上標記應處于外側醒目位置;
14.管材斷料應按實測管道長度進行。斷料工具宜采用專用管剪和割刀,dn≥40mm的管材宜采用機械斷料。斷料后管材端面應平整光滑、無毛刺,端面應垂直管軸線。